申昂地板 · 加盟条件
招商政策 加盟条件
1店面要求:在当地主要建材市场拥有较好位置的店面,省会城市门面规模应该在300平方以上;地级城市门面规模应该在200平方以上;县级市门面规模应该在150平方以上;区镇门面规模应该达到100平方以上。

2能力要求:有优秀的营销团队和管理能力,能独立的向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处理客户投诉。

3理念要求:认同申昂品牌理念和企业文化,具有品牌经营观念和现代营销理念,不盲目追求价格竞争,愿意和公司一同成长。

4执行要求:认同并且执行 申昂品牌统一管理,能配合公司总部制定营销方案并坚决执行以及认同申昂品牌文化和品牌价值,同时能够执行 申昂品牌专卖专营制度。

5销售要求:具备相应的地区人际关系和客户资源,能够做到不串货、不搞恶性竞争,做到维护企业、维护品牌、维护店面、维护自身专业营销形象。

6人员要求:专卖店能够具备营销经理、店长、导购员、安装技师等必须专业人才。

7素质要求: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有可以信耐的职业素质。有进口地板行业经验者,不在营销过程中诋毁、贬低其它品牌者将优先考虑。

8办公要求:有便利的网上通讯条件,并且需要配备传真机、电脑等办公必须用品。